5月5日,媒体报道,两名中国男子在日本登山时遇险,一人获救,一人被困岩石。中国使馆已介入。

评论区:“可惜了,没有留在精神故乡”
“为什么不听祖国的话?活该!航班取消了那么多,赴日风险警示也发布好几次了”
“祖国有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好河山,还不够你们看吗?还去日本资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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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广东省清远市。一位母亲反映,其孩子在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就读期间,遭同学霸凌,被踢伤下体。
家长表示,孩子刚上初二便受到欺负,校方包括班主任周艳云(现任清城中学教师)、政教处主任谢镜华及两名级长在内的相关人员未予处理,反而删除监控、掩盖事实。家长称,周艳云曾逼迫其孩子转学,导致其失学并造成心理创伤;学校还要求其在相关协议书上签字,并以不签字将无法继续就读相要挟。此外,该家长表示,曾于深夜遭到当局工作人员上门警告,要求其不得进京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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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男子出狱后发文:

大家好,我是席某,土生土长的农村人。5月4日,我终于可以归家,结束了三年煎熬。有人说我是中国最惨的男人,世间确有诸多不公平,但我只想说心里话,也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

我出身农村,踏实做人,从没想过一场订婚会让我身陷囹圄。这三年,我一天刑期未减,因为我始终没认罪,我清楚自己没做过,再大的压力也没动摇过信念。看到爸妈彻夜等候的身影,我喊出“妈,我回来了”,满心愧疚,亏欠他们太多。

衷心感谢全网有正义感的网民和关注此事的各界人士,是你们的支持给了我勇气。我始终相信,真相终会到来。

往后,我会照顾好自己和家人,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努力适应脱节的社会。也希望大家增强能力、保持警觉,传播正向价值观。人生漫长,时间终将揭示一切,我会继续前行,追寻真相,恳请大家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感谢大家,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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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推文: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库。裁判要旨显示:订婚不意味着对性行为存在默示同意,不存在所谓的“订婚就有性权利”。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订婚事实不影响对强奸罪的认定。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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