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安入户”
8月6日,公安部公布《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公安部令第176号),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新规明确规定,“被检查对象为个人的,由其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实施”,意味着公安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对象已明确延伸至个人。
新规还首次将“内容导向管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写入公安网络监督检查制度,并要求相关检查在意识形态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开展。
公安还可检查用户注册信息、上网日志、内容审核、算法推荐,以及是否为公安机关侦查犯罪等提供技术支持。
此外,新规专门规定,在“国家重大安全保卫任务期间”可开展专项网络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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