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现行办法,新规首次将境内居民个人纳入对外投资监管:
个人直接投资境外及港澳台,非敏感类项目须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省级发改部门备案,敏感类项目须经国家发改委核准。
征求意见稿还取消境外再投资3亿美元以下无需报告的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非敏感类再投资或返程投资,须提前20个工作日网上报告;
1亿美元以上或可能影响外交关系的项目,在作出投资承诺、签署协议前10个工作日就要报告。
所有投资者还须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对外投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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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和法国对人权律师和民主活动家邹幸彤被判有罪深表遗憾。
邹幸彤与其他”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的活动人士一直致力于在中国—特别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推动人权和民主发展。和平倡导人权不构成犯罪。
我们呼吁立即释放她,并敦促北京和香港的有关部门尊重各项公民权利和自由。
邹幸彤是一名备受尊敬的律师,她于2023年获得法德人权与法治奖,该奖项表彰她为促进人权事业—包括对1989年6月4日天安门镇压事件的和平纪念活动—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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