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已死》
前两天,我想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最新的类案,结果输入关键词,发现2025年的类案少得可怜,检索出来大都是撤诉裁定书,或者是极为简单、几百字的判决书。
曾经被誉为司法阳光工程的平台,如今却像一座空荡的档案馆:门开着,内容却在悄然蒸发。
这不仅仅是我的个人感受,是所有法律人共同的感触。
裁判文书网于2013年上线,文书公开数量逐年增加。
2019年更是公开了近2000万的文书,2020年有1800万,2021年也有1600万。
可是到了2024年和2025年,公开文书的数量仅有750万左右。

我始终感谢裁判文书网的诞生,认为它是中国法治进程的一次跃进性革命。
首先,裁判文书网成为了全民普法的活教材。
它使得冰冷抽象的法条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走入寻常百姓家,公众得以窥见司法运作的逻辑。
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为公众提供了权威、完整的事实依据和法律说理。
这种公开本身就是一种最有效的法制教育,能够培养公民的规则意识。

裁判文书网也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智能引擎并统一裁判尺度。
对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学者而言,裁判文书网是无可替代的工具库。
律师在代理案件时通过检索类案来预判风险;
法官在审理疑难案件时参考在先判决,确保同案同判;
学者能从中发掘司法实践的真实逻辑,推动理论与实务的互动。
可以说,裁判文书网它极大的降低了法律工作的信息成本,提升了专业效率、精准度。

裁判文书网也成为倒逼司法公正的无形监督。
文书上网意味着法官的每一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逻辑推理都将接受同行与历史的审视。
这种压力迫使法官更加审慎负责的写每一份文书。
这种来自公开的倒逼机制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理想丰满,现实骨感。

文书数量的锐减并非简单的开倒车,而是多重复杂矛盾交织下的必然调整。

首先,我们国家海量公开文书和隐私保护之间的艰难平衡。
这个困局非常直观。
打官司对当事人而言,尤其是家事纠纷、商业丑闻或者个人不幸,都不是光彩的事。
尽管采取了匿名化处理,也会在高度互联的信息社会,结合特定的案情、时间等要素对号入座,风险依然存在。
近年来,因裁判文书泄露个人信息引发的歧视、诈骗案件时有发生。
但是,如果为了保护过度而隐去各种信息,又会使文书丧失研究价值,公开意义大打折扣。
所以,如何在保护和公开之前划定合理界限,是亟待解决的技术和伦理难题。

其次,法官不堪重负的现实冲突。
文书上网工作,多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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