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涉案6537.85元被判5年半”
4月11日,北京律师发文披披露: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生单鹏昭,2014年考取河北省东光县连镇镇大学生村官。2016年,其在任职期间使用个人账户收取镇社保及医保资金,并参与办理存款及理财业务。

2025年5月21日,时任国家统计局东光调查队副队长的单鹏昭因上述问题被东光县监委留置。2026年,东光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单鹏昭不服判决,已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当事人陈述,相关操作系时任副镇长李某某指示,且有银行人员参与协调存款业务。一审判决认定其存在违法所得6537.85元,但此前已有部分资金被退还,相关认定亦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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