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解放军报:军队是拿枪杆子的,军中绝不能有对党怀有二心之人,绝不能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魏凤和、李尚福给党的事业、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高级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极大损害,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危害特别巨大。他们受到法律制裁,完全是作茧自缚、咎由自取、自作自受。没有免罪“丹书铁券”,没有“铁帽子王”。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谁都不能蔑视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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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推文:
魏凤和、李尚福均被判死缓
2026年5月7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委员、原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魏凤和受贿案进行了宣判。
宣判认定魏凤和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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