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性犯罪服刑后的三道防火墙:
1、犯罪记录浅封存:只要是性犯罪哪怕是轻微,犯罪记录也必须10年以后才能转入深度封存。就是说求职时会被用人单位轻易查出性犯罪记录。
2、电子脚镣:部分性犯罪者被带上,GPS24小时监控,德国有几十到上百人24小时监控着,一旦靠近被害人居所或不允许靠近的场所,会立即发出警报。
3、预防性羁押:也叫保安监禁,迷奸犯张大鹏就被判了这项措施。这是最严厉的防火墙,羁押期限上不封顶,相当于终身监禁。评估没有社会危险性才会放出来,想假装无害通过评估几乎是不可能的,有大量的测试,一瞬间的反应根本藏不住。
这几项措施并不能完整概括德国法律对性犯罪者的管理,但至少透着一种哲学思考:法官不是算卦先生,无能力掐指一算这个人放进监狱10年放出来就是安全的,德国在刑罚之后还有管理,这是治理体系的一部分。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德国刑法不仅没有死刑,有期徒刑最高15年严厉程度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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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中国留学生迷奸案 推动 德国立法”
据多个外媒联合报道,“在德中国留学生邵之霆迷奸案”开庭之际,德国联邦内阁又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
法案加重对使用“迷奸药”实施强奸罪的处罚,将 相关罪行的最低刑期 将从 现行的3年 提高 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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