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大秘”毕井泉判刑14年
9月1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毕井泉受贿案,毕井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法院认定,1995年至2025年间,毕井泉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行政审批、工程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42万余元。

法院称,毕井泉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并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毕井泉曾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期间协助王岐山、汪洋处理相关事务,后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干部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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